刚步入社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都会选择租房,续租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我们都知道租赁合同一旦过了有效期就会失去法律的效力,在租房合同到期后,有其他房客来看房,或有其他人拿着新的租赁合同来要求承租人到期搬走,这是承租人是应该搬走还是有优先权利续租呢?

相同的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为了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民法典将优先承租权法定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所以在租金相同条件下,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房屋,具有优先承租权。律师建议承租人在续租时要重新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履行了相应的通知义务,承租人外的第三人以更优越的条件租赁该房屋,承租人租金低于第三人,则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