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遗嘱人自行录入并打印遗嘱的内容,然后签字、摁手印。这属于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2、立遗嘱人请人录入并打印的遗嘱,本人在遗嘱上签字、摁手印,这属于代书遗嘱。由于该遗嘱没有见证人,不具备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3、立遗嘱人请人代书遗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打印遗嘱内容。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字、摁手印。见证人也签字、摁手印。这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无论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最好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书写,不要使用计算机及其打印系统进行打印,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