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形不要认定为抢夺的结果加重犯因为结果加重犯事依法定为准,而法律没有关于抢夺结果加重的规定。

    应分两种情况:

    1、如果抢夺的数额不够较大,不成立抢夺罪,那么就以过失致人死亡一罪论处;因抢夺而过失致人死亡,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2、如果抢夺数额也较大,又导致重伤、死亡结果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